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州市支队车辆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补充通知(一)
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州市支队车辆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州市支队车辆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原定于2017年9月14日9:30开标,现将本项目延期至2017年9月20日9:30开标,报名时间延至2017年9月19日截止。
2.本项目公告中“七、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第一条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修改为“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其余不变!
本次补充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